留言咨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13983658732
18375975663
    客服服务
    电话:13983658732 18375975663
    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和润国际汽摩城一期34-6号
    负责人:何珊18375975663

    大足分公司:
    大足区龙景路87号
    负责人:方小琴 134 3615 1668

    九龙坡分公司:
    九龙坡白市驿镇九州汽摩城A20栋
    负责人:李万红151 7873 7784
    申请微企标准
    来源:本站  时间:2014/5/13 15:25:37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0192号)文件精神,属于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具有创业能力且属于“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创办的企业。扶持对象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同时,无在办企业。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创办微型企业:

    1.       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       2.身份证明;

    3.       3.户口簿;4.居住证明;

    4.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5.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Copyright © 2014-2021,www.jjgsdb.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重庆市正日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17001518号-1 技术支持:重庆网站建设 重庆满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Power by 天天易建站软件 版权所有
    QQ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