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工商代办-关于认定“匠人”等95件商标为重庆市著名商标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5/4 11:07:44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匠人”等95件商标为重庆市著名商标的通知
(渝工商〔2015〕16号)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匠人”等95件商标经重庆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18日止。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著名商标予以重点保护。
附件:新认定的重庆市著名商标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2月5日
江津工商代办 http://www.jjgsd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