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工商代办-解读《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来源:本站 时间:2015/4/28 10:58:00
我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体现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要求
——解读《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市工商局,2013年12月2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户外广告业态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管理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在城市环境改造中,我市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户外广告整治,拆除了大量的户外广告,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积累了一定的户外广告监管经验,这些都需要通过法规的修订,确保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体制。去年,在市人大法工委组织下,我市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切合我市户外广告发展监管实际,立足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力减少审批环节、范围和时限,促进履职到位,努力消除户外广告影响城市文化、城市形象的不良因素,提升广告品质。新《条例》的实施,必将大力推动我市户外广告产业的规范发展。
一、取消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
由于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的影响,户外广告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监管包括规划、设置、登记等诸多环节,其中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又是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按照原《条例》规定,除了审批登记外,有关职能部门同时行使户外广告规划和广告设置许可两项职能,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多环节审批,不方便企业问题。新《条例》将规划与广告设置的职能整合,以规划代替设置许可,通过户外商业广告位经营权的公开出让确定合法使用权,变户外广告管理的设置、发布双登记为工商部门单一发布登记,同时将工商部门登记时间缩短为三个工作日。取消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为全国首创,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了管理相对人负担,提高了行政效率,是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进步。
二、公益广告正式纳入户外广告管理范围
户外公益广告涉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精神文明内容,对城市文化具有深刻的影响力,是传播文明风尚的重要窗口,为群众喜闻乐见。长期以来,由于法规滞后,户外公益广告没有纳入户外广告管理范围,导致出现管理缺失、错位的情况。新《条例》对户外广告管理范围作了较为符合实际的调整,首次把户外公益广告纳入户外广告进行管理,同时对户外公益广告的设置规划、设置要求和改变公益广告性质发布商业广告的法律责任均做了相应规定,操作性强,是规范我市户外广告发展的又一立法进步,符合建立健康有序的户外广告市场秩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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