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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津工商代办-解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5/4/27 10:28:58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11〕344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建设西部地区中介服务业高地的战略目标,这是中西部地区首个支持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市工商局作为起草单位,对《意见》简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制订出台支持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基于三个方面的背景:
    (一)我市中介服务业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到2010年底,我市各类中介组织总数达到7.85万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的8.6%;中介服务从业人员56.8万人,约占我市就业人口总数的3.4%;中介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66.92亿元,年均增长26.1%;实现增加值188.9亿元,年均增长22.92%,高于我市GDP的增长速度。中介服务范围涵盖了全部十五个门类;引进和发展了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中介机构;渝中、北部新区已初步形成高端中介服务业集聚区。我市中介服务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具备了加快发展、提档升级的基础。
    (二)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是总量偏小。我市中介服务业增加值只有上海的15%左右,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中介机构仅占总数的11%,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中介机构仅221户,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二是结构不佳。会计、评估、法律、咨询等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只占中介机构总数13.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只占35.6%。三是竞争力不强。缺乏真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大企业和知名品牌,没有一件中国驰名商标。四是经营行为不规范。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出具虚假报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频繁发生,行业诚信度亟待提升。五是政策体系还不完善。扶持重点不够明确,政策不够优惠,部门职责不够清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需求大。近年来,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内部人士就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去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大力扶持中介服务业,建议市政府出台加快重庆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被列为重点提案,由我局牵头办理。经过调查研究和梳理归纳,发现相关政策需求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人才、品牌、融资等方面,对其中的合理部分,完全可以通过完善政策加以解决。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与“规范行为”并重的总体思路和市场化发展方向,既突出发展是第一要务,注重政府扶持和引导,又强调监管和规范,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二)发展目标。《意见》兼顾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从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行为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设西部地区中介服务业高地的目标。其中定量目标包括:到2015年,全市中介市场主体达到15万户左右,引进和培育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100家左右,中介服务业增加值超过350亿元,均实现翻一番的目标。
    (三)发展重点。《意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我市的战略定位,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确定了重点扶持发展的8个中介服务行业,包括:会计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金融中介、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农村经纪人。《意见》还对上述行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目标进行了规划。
    (四)扶持政策。《意见》确定了8个方面的扶持政策,包括:
    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强调非禁即入、降低门槛,在名称保护、支持组建集团、鼓励连锁经营、放宽经营场所条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如对技术含量较高、人员流动较少的中介机构,允许以家庭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中介服务业作为我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强化对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鼓励重点区县设立中介服务业专项资金;延长农村经纪人免费培训补助资金的时限,提高补助标准。
    3.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条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中介服务个体经营和中介服务机构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就业相关税收优惠。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广告、会展代理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4.拓宽投融资渠道。放宽出资形式限制,丰富抵押、质押和信用担保融资渠道,支持有实力的重点中介机构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等。
    5.支持产业集聚。支持渝中区、北部新区和各区域性中心城市因地制宜打造中介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发挥集聚、辐射效应。
    6.培育微型中介企业。对管理、咨询、会计、科技中介、知识产权等高端中介服务行业,在微型企业评审认定、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标准上给予倾斜支持。
    7.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和引导中介服务机构以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优先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地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创立国际知名品牌。
    8.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中介服务业人才培养机制和职业教育体系;在中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给予补贴;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等。
    (五)保障措施。包括《意见》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包括:落实部门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统计分析、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
    三、出台《意见》的重要意义
    市政府制订出台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明确了鼓励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以出台《意见》的方式传达积极的政策信号,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吸引更多国内外著名中介企业来渝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不断做大规模、提升层次。
    (二)明确了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目标。《意见》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立了我市中介服务业“十二五”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对相关目标的分解、细化和落实,形成推动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明确了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市拟扶持发展的8个重点中介行业,有利于紧扣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突出工作重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统筹推进与分类指导的有机结合。
    (四)明确了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针对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薄弱环节,量身定做了8条扶持政策,为我市中介服务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更大的区域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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